被控敲诈勒索的“民间讼师”( 十 )

王淑珍留下了这封信 , 记下了时间 , 但仍未停止控告 。 2015年下半年 , 连伯村村民马保民突然来到王淑珍家 , 送上了10万元 。

针对此事 , 王淑珍对范辰说 , 马保民曾经帮忙缓和她与连伯村村主任杨毅刚的关系 。 依据吕武荣向检察机关提供的情况说明 , 吕武荣得知此事后曾嘱咐马保民 , 希望他也为自己求求情 。

依据马保民向检察机关提供的情况说明 , 他是吕武荣的好友 , 10万元是他自愿送给王淑珍的 , 吕武荣并不知情 。 4月初 , 采访人员多次联系马保民 , 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

接受警方讯问时 , 王淑珍说收到10万元后她有些动摇 , 想送回又作罢 。 她说女儿和吕武荣是好友 , 曾借给吕10万元 , 她没向女儿问过此事便把这笔钱当做了还款 。

2016年下半年 , 另一名被举报人——连伯村村主任杨毅刚也做出了类似选择 。 他找到乡联校校长曹建珠和刘中科调解 , 数次邀请王淑珍见面、吃饭 , 最终于2017年4月29日以10万元换取王淑珍停止控告 。

当时连伯村执行困难 , 王淑珍则要求尽快支付款项 , 于是河津市法院主审周世民案的法官王军也参与了此事调解 。 王淑珍在日记中写道 , 2017年4月26日 , 王军打电话提出调解此事 , 王淑珍通知了曹建珠 。 第二天下午 , 王淑珍、曹建珠、程津福、杨毅刚等人来到河津法院二楼的接待室 , 与王军一起商量剩余工程款的结算 。

刘中科说 , 后来王军离开调解室 , 曹建珠提出由杨毅刚向王淑珍、程津福支付10万元 , 作为两人多年来的“辛苦费” , 并表示杨毅刚会尽快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 只希望王淑珍可以暂缓控告 。 一个小时后 , 双方达成一致 。

调解3天后 , 刘中科打电话向王淑珍询问何时、怎样支付这10万元 , 对方回答“去找程津福” , 并表示不愿参与 。 曹建珠便帮忙安排 , 找人把10万元送到了程津福家 , 程没有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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