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敲诈勒索的“民间讼师”( 九 )

王淑珍的二审律师范辰说 , 受到处分的官员只是她举报的一小部分 , 但至今为止 , 他还未发现王淑珍伪造事实、诬告官员的证据 。

在王淑珍留存的文件中 , 新京报采访人员找到了她列出的举报官员“成果”表 。 从表格上看 , 1991到2017年间 , 河津市公检法机关及政府部门的18名公职人员受到处分 , 其中6人被免职 , 其中部分有新闻报道、纪委文件等证据证明是王淑珍的举报起到了作用 , 而另一些则暂时并无直接证据 。

河津是个小地方 , 熟人社会 , 人与人之间总有牵牵绊绊的关系 。 因为举报的事 , 曾为王淑珍在案件中斡旋的刘中科劝过她一次 , “不要对官员太过苛求 , 不要像杨三姐告状 , 非要把半个官场拉下马 。 ”王淑珍没答话 。

调解出来的“辛苦费”

或许因为王淑珍执拗的举报 , 当地不少官员对她有所忌惮 。 如果有案子落在她手里 , 一些人会私下里找她 , 求情 , 送钱 , 试图获得谅解 ,

2008年 , 河津市阳村乡连伯村村民周世民在村里修路 , 却被村委会拖欠了工程款 , 起诉后胜诉 。 但连伯村不执行法院判决 , 他因此找到了王淑珍 。

依据2009年阳村乡党委会议材料 , 时任乡党委书记吕武荣为了保持连伯村“村情稳定” , 决定暂缓工程款执行 。 王淑珍拿到会议材料后 , 将其作为阻碍执行的证据 , 向河津市信访局、市纪检委控告吕武荣及连伯村村主任杨毅刚 , 持续多年 。

2013年6月15日 , 吕武荣找到王淑珍 , 在她的门缝里塞进一封信:“人生在世 , 难免有时候会说错话或做错事 , 过去的事情不可挽回了 , 将来的事还来得及改正 。 ”他未提及具体事项 , 但表达了对王的歉意 , 希望获得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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