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是非之争何时了( 六 )

该条例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稿公布后 , 引起很大反响 。 随后 , 最高法办公厅在给国家工商总局的答复意见中说:“考虑食药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及现有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 , 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在除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形 , 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 ”

“不少地方着力落实这一精神 , 否认职业打假人是消费者 , 驳回他们的诉求 , 有的甚至动用刑事手段 , 以敲诈勒索罪制裁职业打假人 。 ”河山说 。

两份判决回应争议焦点

2018年1月、2019年3月 , 青岛市中级法院作出两份民事判决 , 对职业打假者针对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主张十倍赔偿金予以支持 。 尤其是在对上诉人韩付坤与被上诉人多美好批发超市产品纠纷一案作出的判决中 , 法官大胆触及知假打假中长期争论的几个焦点 , 并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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