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会满首提"研究优化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A股"( 六 )

据券商中国报道 , 当地时间5月16日 , 欧盟反垄断机构对英国巴克莱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花旗集团、摩根大通和三菱日联处以合计10.7亿欧元的罚款 , 称上述五家银行串通操纵11种货币汇率 , 相互交换商业敏感信息和交易计划 。

值得注意的是 , 除上述5家银行外 , 瑞士联合银行(UBS)也被牵涉其中 , 但因其是首个告知欧盟外汇合谋行为的银行 , 而被免于数额为2850万欧元的处罚 。

看吧 , 本来是一起干坏事的 , 结局却天壤之别 , 不仅举报从宽 , 罚款全免 , 搞不好还会有对举报人巨额奖励呢 。

事实上 , 欧美刚开始实行“举报人奖励制度”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 其过程也受过争议与质疑 。

近年来 , 在揭露欺诈和保护公众的联邦法律制约下 , 举报人的数量及其关联费用都在持续增长 。 美国司法部每年在民事诉讼案件和反政府诈骗案件上共查获数以百亿美元计的案值 , 其中八成都是借助举报人提供的线索 。

人力资源专家担心 , 现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道德意识紧迫感 , 公司想要防止员工的举报 , 首先要保持内部融洽的员工关系 , 和员工保持良好关系才会凝结成内部向心力让员工主动靠拢过来 , 这样他们才不会一有问题就首先向监管部门举报 。

有的公司律师则担心“有奖举报制度”将促使心怀不满的员工避开内部举报而选择向外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获得高额的奖金 。

他们担心 , 这实际上在为员工不忠于所属公司提供经济诱因 , 使他们去外部相关机构反映问题而不是直接将情况报告给本公司 。

来自律师们的意见是 , 可以要求企业员工需首先通过公司内部制度体系汇报发现的问题 。 然而 , 举报人的拥护者则评价说这样将会为企业高层私下隐瞒问题提供温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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