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难点 法院这么判了( 十 )

  法院认为 , A公司拒绝与郭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与其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 。 至于某电视台是否对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承担连带责任问题 , 2012年12月28日修改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该规定的实施表明 , 修改前的《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所确定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间双向连带赔偿责任 , 已变为只有在用工单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情况下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单向责任承担方式 。

  本案中 , A公司与郭某终止劳动关系的违法行为系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单方作出的 , 某电视台并未对郭某造成损害 , 故判决A公司向郭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 某电视台不需承担连带责任 。

  本报采访人员 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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