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信阳原公安局长李长根卖官往事:31人行贿,有7人用公款(13)

2014年春节前 , 李长根在办公室收受浉河分局政委杨丁10万元人民币 , 承诺对其在工作上和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 。

2008年春节前 , 李长根收受时任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丙的10万元人民币 , 将其提拔为息县公安局政委 。

2014年春节前 , 李长根为李丙任新县公安局政委提供帮助 , 收受其5万元人民币 。

2008年下半年 , 李长根为罗山县公安局副局长赵某任车管所所长提供帮助 , 在办公室收受赵某5万元人民币 , 并于2013年3月将赵某提拔为罗山县公安局政委 。

2010年春节前 , 李长根在办公室收受特警支队长王丁两万元人民币 , 王丁在2013年转为副县级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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