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信阳原公安局长李长根卖官往事:31人行贿,有7人用公款(15)

李长根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图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

行贿者无一人被追究刑责

李长根收钱后都会办事 , 只有一次例外 。

媒体报道显示 , 2012年12月14日 , 男子闵拥军持菜刀 , 冲进光山县文殊乡陈棚村完全小学 , 砍伤23名小学生 。 事件发生后 , 光山县公安局局长余某引咎辞职 。

2013年1月 , 李长根在办公室收受余某2.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92657万元) , 并承诺为余某调整岗位提供帮助 , 后因李长根调离信阳市公安局未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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