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信阳原公安局长李长根卖官往事:31人行贿,有7人用公款(14)

2013年至2014年春节期间 , 李长根新县公安局副政委曹某担任羊山分局政委提供帮助 , 在办公室两次收受曹某共计3万元人民币 。

2012年至2014年期间 , 李长根两次收受王戊共计3万元人民币 , 将王戊提拔为罗山县公安局局长 。


「李长」信阳原公安局长李长根卖官往事:31人行贿,有7人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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