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企业家被抓捕羁押56天 历时两年将获国家赔偿(11)
2018年7月16日 , 水富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水检公诉刑不诉(2018)11号”《不起诉决定书》 , 决定对刘幕昭、李平不起诉 。
2018年8月20日 , 刘幕昭、李平以被错误羁押56天为由 , 向水富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三项赔偿请求:1、因错误逮捕导致赔偿请求人被羁押56天所产生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15945.44元 , 2、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3、为请求人消除影响 , 恢复名誉 , 赔礼道歉 。
水富市(原水富县)人民检察院“水检二部赔决〔2019〕1号、2号”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因原案受害方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向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 水富县人民检察院待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申诉复查决定后 , 于2019年7月15日分别受理刘幕昭、李平申请国家赔偿一案 , 并于2019年7月18日决定立案办理 。
推荐阅读
- 遂宁市@四川遂宁市城区发生持枪伤人案:2男子受伤 嫌疑人被现场挡获
- 四川新闻网:“耍酒疯”!醉驾肇事后 他竟还“亮剑”威胁他人
- 【四川新闻网南充频道】深夜事故竟牵出酒后驾驶,违法男子被严肃处理
- 【台网】四川甘孜州石渠县发生3.1级地震 震源深度20千米
- 「同心四川」四川召开藏学研究专家学者座谈会
- 「开封于七一」神速破案 !俩小时抓捕犯罪嫌疑人!
- 「四川观察视频」行人横穿高速 竟是为了摘樱桃
- #5G#图解|加快5G发展 2020年四川这样干
- 「人民网」“两碗粉”的距离 四川绵阳至广西北海首通直达动车了
- 『卢某』冲撞、夹击、逼停……这不是电影大片,这是抓捕毒贩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