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命名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12)

属性名有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 , 按照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属性名命名;无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 , 属常见口服药品剂型的 , 按《中国药典》制剂通则规定的属性名命名 。

(四)同一配方与同一名称申报与审评要求

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

同一配方是指产品的原料、辅料的种类及用量均一致的情形 。

同一名称是指产品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均一致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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