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命名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13)

(五)保健食品名称特殊标注的申报与审评要求

标注的必要特性应有充足的依据 。

需要标注以区分必要特性的 , 应在属性名后加括号规范标注 。 如产品配方中使用香精 , 可标注对应的口味 。 使用多个香精的 , 产品名称选择口味时 , 仅可选择其中一种主要香精对应的口味 。 如XX牌XX片(菠萝味) 。

针对营养素补充剂产品 , 如果标注特定人群(如年龄段)的 , 应与适宜人群保持一致 , 但不得标注与表述产品功能相关的词语 。 如XX牌XX片(7-10岁) 。

【编辑: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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