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央行:不得变相强制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 五 )

格式条款中不得有

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金融机构的格式条款 , 很多消费者平时没看清楚就签字了 。 为防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 《实施办法》要求 , 金融机构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使用格式条款的 , 应当以足以引起金融消费者注意的字体、字号、颜色、符号、标识等显著方式 , 提请金融消费者注意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利率、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等与金融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 并按照金融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 格式条款采用电子形式的 , 应当可被识别和易于获取 。

同时 , 金融机构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含有以下五项内容的规定:(一)减轻或免除金融机构造成金融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二)规定金融消费者承担超过法定限额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三)排除或限制金融消费者依法对其金融信息进行查询、删除、修改的权利;(四)排除或限制金融消费者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权利;(五)其他对金融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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