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亿市场大变革!保险资管新规重磅出炉,个人也可任性买,定位私募放开代销,引导长期资金入市( 二 )



明确产品投资范围 , 禁直投银行信贷可投非标和ABS
保险资管机构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服务险资 , 投资覆盖不同久期的资产 , 可谓是资管行业的“全能型选手” 。



保险资管产品虽然不是全部配售给保险资金 , 但是因为依托的是保险资管机构的投资能力 , 其投资范围也很广泛 。



新规明确 , 保险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证券化产品、公募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 上述投资范围与理财产品、私募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总体一致 。



保险资金投资保险资管产品 , 要遵守保险资金运用相关规定;非保险资金投资的保险资管产品 , 其投资范围与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保险资管投资非标债权 , 在要求上衔接资管新规 , 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全部组合类产品净资产的35% 。



新规明确保险资管产品不得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 但依据金融管理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除外 。


除社保年金养老金外 , 放开合格自然人购买
在合格投资者方面 , 新规表示 , 保险资管产品的销售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并列举基本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 , 接受监管的其他资管产品 。



平安资管董事长万放表示 , “这次《办法》将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明示为产品投资者 , 这类资金与保险资金特性高度趋同 , 因此《办法》也为保险资管公司更好地服务业外资金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 ”




新规首次将自然人纳入保险资管产品的投资者范围中 , 而此前保险资管产品仅面向机构投资者发售 。



在自然人投资者准入门槛方面 , 新规与此前向银行下发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基本一致 。



新规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具体要求是 , 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历 , 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 或者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销售渠道拓宽 , 补齐保险资管短板
新规还规定 ,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自行销售保险资管产品 , 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以及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保险资管产品 。


“这意味着 , 保险资管不仅可以向合格自然人投资者发售产品 , 还允许委托代销 , 相当于发放了一张新的牌照 。 ”一位大型保险资管公司人士感到非常振奋 。




泰康资产总经理兼CEO段国圣表示 , 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保险资管机构自身销售渠道建设的不足 。 他表示 , 在与保险集团协同合作下 , 通过联动多销售渠道的客群资源 , 未来个人财富业务亦将成为保险资管行业新的业务增长点 。

国寿资产总裁助理刘凡表示 , 新规拓宽了投资者范围和销售渠道 , 允许向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发行 , 允许采取代销模式 , 并降低了投资者认购门槛 。 这一规定在资金来源方面拉齐了此前保险资管产品与信托产品、理财产品、券商资管产品等其他可比产品的差距 , 有利于保险资管机构在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优势的基础上 , 广泛吸纳其他社会资金 , 服务保险保障 ,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


中长期投资产品的提供者 , 资管行业生态的合作者
相比其他资管机构 , 保险资管在绝对收益投资和另类投资方面浸润多年 , 是少数同时拥有资产负债管理、资产配置和多种单资产投资能力的机构 。 此外 , 由于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 , 保险资管机构高度重视风险管理 , 资金安全性恰好是绝大部分财富管理客户的最主要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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