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全国消费券PK:50余城谁家更普惠 ?( 二 )


在本轮消费券的发放中 , 支付宝和微信无疑是最大赢家 。
「发放」全国消费券PK:50余城谁家更普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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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 杭州日报
支付宝方面曾公布 , 全国各地通过支付宝发放消费券的城市已经超过50个 , 拉动消费超过100亿 。 很多消费也只能在阿里系平台使用 , 比如消费券只能在支付宝APP、口碑APP、饿了么APP、盒马APP、飞猪APP等应用里符合条件的订单中使用 。
微信方面也表示 , 湖南、武汉、深圳、嘉兴、沈阳、中山、佛山、清远、青岛、重庆等地已通过微信发放超百亿消费券(含未发放金额) 。
某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表示:“面向全民‘撒钱式’的消费券发放 , 政府首先要考虑的是支付的便捷性 , 毫无疑问支付宝、微信等客户基数大的平台有优势 。 其次 , 浙江各地市政府更倾向于用支付宝 , 而广东各地市更多用微信 。 ”
发放渠道的公平性问题
在黄晋教授看来 , 政府应当在发放消费券过程中要依法依规 , 相关政策的实施要公开透明 , 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 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 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
“消费券发放肯定要考虑发放的受委托主体、发放渠道 , 受益的行业等等一系列内容 。 在考虑这些内容时 , 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考虑 , 作为政府购买服务 , 是否应该进行政府采购 。 特别是评估发放消费券的受委托主体和渠道时 , 政府就要考虑公平性的问题 , 不能只跟大的平台如进行合作 , 还要考虑中小平台的合作 , 要考虑到以前发放的经验、覆盖的广泛性等” 。 黄晋教授如是表示 。
此外 , 黄晋教授认为 , 消费券发放还要综合考虑如线上和线下问题、消费分级和消费升级问题、刚性需求和非刚性需求问题、消费替代效应和消费乘数效应等多种因素 。
2009年10月19日 , 为了规范地方政府消费券发放使用管理 , 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消费券发放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 , 意见中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发放地方政府消费券应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管理 , 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管理 。 并且还明确五种情况不得发放消费券 。
指导意见中明确 , 消费券发放应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公开、公正地确定商品(或服务)供应商 。 并且禁止政府发放的消费券直接兑换现金 , 禁止在使用时找零或者替代现金找零 , 禁止倒买倒卖 , 禁止反复流通 。
【「发放」全国消费券PK:50余城谁家更普惠 ?】不过 , 在2016年8月18日公布的《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中 , 前述指导意见已失效 。 而根据决定 , 失效主要针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 , 实际上已经失效”的情形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维真副教授向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表示 , 虽然财政部文件已经失效 , 但部分地区依据该意见制定的本行政区域内消费券发放管理的文件中多数仍继续有效 , 换言之各地方政府以消费券形式刺激消费 , 基本的预算监督管理应不低于财政部已经失效的指导意见 。
郭维真副教授认为 , 较之2009年 , 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 , 网络实名注册制的普及 , 可以确保消费券被使用而不是倒卖 。
各地消费券的发放在体现人文关怀、促进消费、拉动经济振兴等方面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 但在地方主导下的消费券发放仍然有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预算资金的来源或者支出安排问题 , 疫情当下对地方财政也构成了一定压力;
二是适用商家或者产业链条上不同环节的选择和公平性问题;
三是数字化程度低的商家其参与度的公平性问题;四是消费券的流通性问题 , 不应与《人民银行法》相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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