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北京市提升新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全文公布


营商环境|北京市提升新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全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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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提升新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一、精简行政审批、清理隐性壁垒
(一)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 按照国务院要求 , 进一步取消、下放、承接行政许可事项 , 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 。 分类清理政务服务“零办件”事项 。 通过告知承诺审批、电子证照应用和信息共享等方式 , 进一步压减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 。 (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分类清理隐性管理事项 。 全面梳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评估、评审、核查、登记等环节中的隐性管理问题清单 , 建立行政审批实施情况定期评估机制 , 分类分批清理影响市场主体准入和经营的隐性壁垒 。 (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营商环境|北京市提升新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全文公布】(三)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 。 将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 梳理目录管理、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 , 整治变相审批 。 (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清理证明事项 。 梳理企业上市过程中需要开具的各类证明 , 对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无犯罪记录”等证明事项开展清理 。 加大对已清理证明事项的监督落实力度 , 杜绝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反弹回潮 。 做好涉证明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 。 (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北京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中介服务管理 。 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 除依据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要求设定的外 , 审批部门不得设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能够通过征求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 , 一律不得设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 加强对涉及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的管理 , 强化中介机构执业情况、信用和用户评价等信息公开 , 为企业获取便捷、规范、优质的中介服务提供支持 , 重点解决企业开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招投标、人力资源、司法鉴定、工程建设、法律服务等领域中介服务市场便利度和专业度不足问题 。 加强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 , 规范网上交易活动 。 严厉查处“黑中介”行为 ,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 , 推行信用监管机制 , 净化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 (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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