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北京市提升新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全文公布( 三 )


(十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坚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并重 , 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存量政策;严格审查新出台的政策措施 , 细化审查办法 , 建立规范流程 。 对于专业性强的领域 , 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估审查 。 建立公平竞争问题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 , 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 , 切实让企业感受到公平竞争环境氛围 。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 建立政府、银企数据共享制度 , 在保护数据隐私的基础上 , 为金融机构使用不动产登记、税务、市场监管、民政等数据提供便利 , 提高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的成功率和比例 , 降低融资综合成本 。 推广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企业电子身份认证系统 , 建立市确权中心 , 通过政府和国企采购合同应收账款确权 , 聚合融资担保、资产管理等各类金融资源 , 为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信贷服务 。 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 , 完善股东名册托管登记机制 , 扩大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规模 , 提供便利优质的融资服务 。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局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 落实国家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 。 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开、财务公开 , 规范审计制度 , 审计报告及时向社会、会员公开 , 接受监督 , 积极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 完善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 , 实行“一张表单、一口受理、一个系统” 。 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和“三城一区”等区域 , 积极推进告知承诺、产业项目用地标准化及全流程管理试点 。 积极争取建筑师负责制试点 。 对具备条件的建设项目 , 推行建设单位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 。 研究制定本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风险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和保险理赔服务规范 , 为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提供支撑 。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执法行为、减少不当干预
(十七)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 梳理行政检查事项 , 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规范抽查检查工作流程 , 提高监管效能 , 减轻企业负担 。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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