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北京市提升新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全文公布( 二 )


(六)细化公开行政审批标准 。 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 , 细化审批标准 , 坚持不公开不得作为行政审批依据 , 压缩审批自由裁量权 , 着力解决审批标准不公开、不透明、自由度过大等问题 。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探索基于风险的分级分类审批模式 。 在工程建设等领域 , 试点推行事项风险分级 , 对风险低的进一步简化审批 , 对风险高的严格审批 。 (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探索“备查制”改革 。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 试点推行市场主体标准自行判别、权利自主享受、资料自行留存的“备查制”改革 , 实现“零跑动、零接触” 。 (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降低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
(九)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 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 , 出台本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意见 , 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服务等四项改革措施 。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审改办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简化重要工业产品准入 。 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领域需办理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等管理措施 。 做好国务院下放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承接工作 。 贯彻落实国家层面关于强制性认证制度、优化产品目录结构和办理流程时限的相关要求 , 履行对认证活动的监管职责 , 推进开展3C产品在线核查工作 。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 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清理职业资格和企业资质 。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 , 及时调整职业资格清单 , 严格执行北京地区的许可认定工作 , 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 最大限度地降低就业创业创新门槛 。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资质改革方案以及工作部署 , 压减本市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资格类别、等级 , 对相关企业资质逐步推行告知承诺审批 , 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 , 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 , 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 按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本市新增产业禁止限制目录相关要求 , 查找有关部门和各区设置的不合理准入限制 , 列出台账、开展整改 。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 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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