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市县机构改革: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再称“委、办、局”( 二 )

在深化市县党委机构改革方面 , 组建市县监察委员会 。 监察委员会同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 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 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

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县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 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 强化组织协调能力 。 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的设置不要求与上级一一对应 , 由各地按规定结合实际确定 。 对党中央有明确意见 , 省委有明确要求设置的 , 按有关要求落实 。

加强市县党委职能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

允许市县在一些领域因地制宜设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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