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其实你一点也不了解刘邦(18)

详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除吏律》

除士吏、發弩嗇夫不如律 , 及發弩射不中 , 尉貲二甲 。 發弩嗇夫射不中 , 貲二甲 , 免 , 嗇夫任之 。 駕騶除四歲 , 不能駕御 , 貲教者一盾;免 , 賞(償)四歲?(徭)戍 。 除吏律

可见 , 士吏、发弩啬夫都是与“发弩”相关的“武官” , “发弩”有例行都试 , 发弩啬夫也有 , 都要求达到一定的“射中”的考核标准 , 驾驺即夏侯婴担任的厩司御 , 职责就是驾车 , 而秦、汉初的轻车 , 实则就是驾驺和发弩的组合 , 所以 , 均为“吏职” 。

具体到职责上 , 见《秦律杂抄·戍律》:

同居毋并行 , 县啬夫、尉及士吏行戍不以律 , 赀二甲 。

这里已经可以明确看到“士吏”行戍的职责 , 也就是安排“戍卒”的任务 , 而我们再看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

十一年八月甲申朔己丑 , 夷道丞嘉敢谳男子毋忧 。

六月戊子发弩九诣男子无忧 , 告为都尉屯 , 已受致书 , 行未到 , 去亡 。 无忧曰:蛮夷 , 大男子 , 岁出五十六钱以当徭赋 , 不当为屯 , 尉窯遣无忧为屯 , 行未到 , 去亡 。 它如九 。

这里“六月戊子”日 , 名为“九”的“发弩”见到了名为“无忧”的男子 , 告知他已经被征发入“都尉屯” , 且“无忧”接受了“致书” , 也就是说 , 签收了入伍通知书 , 却没到屯所 , 跑了 。

这两条材料非常清晰地表明 , “士吏”、“发弩”是“行戍”、“发屯”这两个军事行为的重要环节 , 而结合上文《风俗通》中所说的“亭吏 , 旧名负弩 , 后改为长” , 也就意味着“负弩”极有可能是“发弩”之讹 , 而汉代的“亭长”并非由“亭校长”改称 , 而是“发弩”改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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