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其实你一点也不了解刘邦(16)

职能、装备、服饰全都描述得很清楚 , 更重要的是 , 在“司奸盗”之外 , 提到了“亭长皆习役”和“习射” , 当然也属于捕盗和防守的必要 , 但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 , 且按下不表 , 先说说“司奸盗”

见《二年律令·捕律》:

盗贼发 , 士吏、求盗部者 , 及令、丞、尉弗觉智(知) , 士吏、求盗皆以卒戍边二岁 , 令、丞、尉罚金各四两 。

而上文中将“士吏”、“求盗”并称为“盗贼发”的“部主者” , 非常奇怪 , 因为在《迁陵吏志》和《二年律令·秩律》里有“士吏” , 是“卫尉士吏、卫将军士吏” , 还真没有个“郡士吏”或“县士吏” , 这里的“士吏”、“求盗”何解?

另见《新见里耶秦简资料选校(二)》:

廿六年二月癸丑朔丙子 , 唐亭叚(假)校長壯敢言之:唐亭Ⅰ旁有盗可丗人 。 壯卒少 , 不足以追 。 亭不可空 。 謁Ⅱ遣【卒】(索) 。 敢言之 。

二月辛巳 , 遷陵守丞敦狐敢告尉、告鄉主 , 以律Ⅲ9-1112令從吏(事) 。 尉下亭鄣 , 署士吏謹備 。 貳鄉上司馬丞 。 /亭手 。 /即令Ⅰ走涂行 。 Ⅱ

二月辛巳 , 不更輿里戌以來 。 /丞半 。 壯手 。 Ⅲ9-1112背

简要翻译下 , 这是一份上报盗贼的文书 , 唐亭的代理校长“壮”上报 , “亭”旁边有30名左右的盗贼 , 本“亭”的“壮卒”少 , 没法去追剿 , 因为“亭”不能空 , 所以 , 请求上级派卒抓捕 。

迁陵县的代理县丞“敦狐”通报县尉和乡部主管 , 按照律令执行对策 , 由县尉命令所属亭鄣的“士吏”谨慎守备 , 由贰乡上报郡司马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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