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工伤认定容易陷入死局( 七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 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向监察机关或者此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 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 ,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 , 可以对此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

沈开举认为 , 行政机关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 可以依法适用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 特别是依据刑法规定追究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 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激活了行政诉讼法这条“僵尸条款” 。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乐平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人员采访时称 , 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后 , 基层人社部门不能任性作为,而应该尊重和履行法院判决 , 如果不认同法院的判决 , 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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