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十 )

  (一)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

  (二)超出目的范围或者必要期限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

  (三)儿童监护人撤回同意的;

  (四)儿童或者其监护人通过注销等方式终止使用产品或者服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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