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副局长洗澡未接电话被处分”,是问责泛化吗?( 二 )

新修订的《条例》一公布 , 便引发了多家媒体关注 。 有媒体称 , 个别地方、部门在实践中出现问责泛化、滥用等问题 , 典型的案例便是“副局长洗澡未接电话被处分”一事 。 2018年8月23日晚 , 安徽省巡查组4次拨打全椒县农村公路局扶贫干部张伟手机 , 后者因洗澡未接听电话 , 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此事一经曝光 , 立刻引发热议 , 有网友认为张伟委屈 。 同年11月 , 全椒县委复查后认为 , 原处分决定定性不准确 , 处理不恰当 , 决定撤销该处分 。

这其实是有关媒体对《条例》所指“问责”概念混淆的结果 。 首先 , 《条例》的全称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也就是说这是一部党内法规 , 《条例》针对的“责任”聚焦的是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的责任 , 并非泛指所有的“责任” 。 《条例》明确规定 , “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 这些都是间接责任 , 而非直接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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