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加快构建突发危机下的长效保险机制——后疫情时代商业保险的机会与挑战( 四 )


2、保险的产品功能偏颇:储蓄型保险有余 , 保障型保险严重不足 。 保险的本质是保障 。 我国现有保险的产品结构单一 , 其在危机风险管理中的社会性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 其突出问题在产品功能的定位失调 , 保险机构大量引入储蓄型保险产品 , 那些能够立足于未来风险防范、为消费者提供风险危机损失有效对冲保障的保险产品不足 , 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发展 。
寿险公司偏重发展理财型、短期储蓄型产品 , 意外、健康、养老等保障型业务发展不足 。 据瑞再测算 , 2017年中国家庭的死亡保障缺口高达50万亿元 , 相当于GDP的85% 。 2019年健康险和意外险这两类主要的风险保障型业务占比仅为23.2% , 定期寿险的占比则不足市场的1% 。
财产险公司“扎堆”发展车险 , 2018年行业车险业务占比仍高达2/3;对于专业性强的非车险业务 , 很多公司不敢做、不会做;其中 , 与国家治理密切相关的责任险占比仅5% , 远低于发达国家责任险1/3的市场份额 。 对生产型企业 , 巨灾险、企财险以及营业中断损失保险发展不足 , 限定条件也过多 , 对部分实际的可保风险往往排除在外;对服务型企业 , 由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订单取消、合同不能履约、租金及人员损失等风险 , 难有保险可保障 。
3、保险的能力作用有限:保险机构的行动参与
充分 , 产品针对性和损失赔付能力不强 。 对一个社会应对风险危机保险保障机制的成熟度考量是 , 这个社会保险在风险危机损失发生后的支付能力 。 当保险的风险理赔支付在实际经济损失中的所占比例越高 , 证明保险在风险危机应对中的作用发挥就越强 , 社会御险机制的效率就越高 。
联合国统计资料显示 , 自20世纪以来 , 中国是继美国、日本之后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 。 全球54次最严重的自然灾害其中有8次发生在我国 。 近年来 , 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都在1000亿元以上 。 在巨灾保险补偿方面,世界巨灾保险的赔付率平均水平超过30% 。 瑞士再保险有报告显示 , 2018年全球灾害造成的总经济损失估计为1550亿美元 , 其中自然灾害损失1460亿美元 , 人为灾害损失90亿美元 。 在经济损失总额中 , 保险覆盖了790亿美元 , 占比超过50% , 保险业对减轻巨灾风险作出了巨大贡献 。
在我国 , 保险业提供的保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只占巨灾造成的损失的很小比例 。 虽然保险业全力抗击疫情 , 利用保障、增信与投资功能缓解疫情对于实体经济的冲击 , 许多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中 , 保险能够发挥的作用仍十分有限 。 比如2003年 , 保险业共向313例非典患者赔付500多万元;多家保险公司合计向社会捐款1000多万元;向医护人员捐赠保险保额2亿多元 。 2008年 , 汶川地震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450亿人民币 , 保险行业的赔款占比不足0.3% , 大部分损失还是来自于国家财政的拨款以及国内捐款援助 。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 , 大量的经济支付是靠个人医保和国家兜底保障 , 真正由保险机构理赔支付的份额很少 。 截至3月27日 , 保险行业抗疫专属理赔累计155747件 , 累计赔付金额仅2.79亿元 , 其中 , 人寿险公司方面赔付1.77亿元 , 财产险公司方面赔付1.02亿元 。 即便这些理赔措施 , 也多为一种应急之措 , 还不是既定的制度安排 , 这与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需要存在很大差距 , 商业保险尚未充分发挥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压舱石”的作用 。
4、保险的市场机制缺失:应对风险的资源通道
主要还是行政驱动 , 最能体现风险分担的保障型保险机制难以主导市场 。 从社会御险资源的分布看 , 我国保险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途径 。 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管理 , 较大程度上还是依靠“政府财政救济为主、民间捐款为辅”的灾后救济模式 , 商业保险参与较少 。 重大风险的保障保险市场发展 , 需要有完善的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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