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E必读:如何对强势供应商进行质量管理?( 七 )


供应商提供的来料不合格 , 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少量不合格品 , 其价值也占总采购量的比例不大 。
对于这种不合格 , 一般双方可以比较容易协商解决 。 即便是这样 , 如果超出正常波动的范围 , 也应分清责任 , 特别是供应商有不同意见时 , 应主动征求供应商的意见 , 借此机会检查企业的采购文件、技术标准、检验方法等是否存在问题 。 如果企业没有问题 , 应要求供应商查清原因 , 采取纠正措施 , 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 。
2.不合格品数量比较大 , 价值也比较高 。
应查明原因 , 分清责任 , 如果是企业提供的采购文件有问题 , 应及时改进 。 否则 , 应郑重通知供应商 , 并暂停供应商继续提供产品 , 待查明原因后 , 可以对供应商再进行评价 , 合格后恢复供应商向企业供货 。 如果供应商短期内难以达到企业的要求 , 可以另外选择新的供应商 。
如果是强势供应商提供的关键零部件出现这种问题 , 则是非常严重的品质事故 , 需要召集双方相关部门人员召开紧急会议 , 协商处理方法 。 因为一般来说提供这种关键零部件的强势供应商是唯一的 , 再次寻求新的供应商的成本太大 , 一般不作考虑 。
3.不合格品在顾客使用过程中发现 , 造成顾客索赔 。
有时 , 企业的产品在顾客的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并给顾客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人身伤害或是财产损失 , 会导致顾客索赔 。 此时 , 分清产品质量责任是很重要的 。 产品出现故障的原因是企业产品设计或制造问题 , 还是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质量问题往往决定了产品质量责任的划分 。
(三)不合格品的处置
当来料的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时 , 应按照企业《不合格品处理程序》的要求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和处置 , 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 因为不合格品的处置很重要 , 所以企业首先应制定专门的程序 , 并形成文件 , 一旦发现不合格 , 工作人员能够按照程序文件规定的职责、过程和方法有条不紊的实施控制 。
对于关键零部件的不合格品处置 , 企业要更为慎重 , 必要的时候可以单独设置关键零部件的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 在处理的过程中 , 有几点需要特别注意的:
1.不合格的确定
不合格的确定就是根据文件(一般是检验文件)要求 , 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要求 , 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判定为不合格的过程 。
对比较明显的不合格 , 企业和供应商之间的分歧不会很大 , 因为技术规范很清楚、实际测得的资料也很清楚 , 是非分明 , 不合格就比较容易判定 。 但是对“擦边球”或供应商故意做了手脚的产品 , 有时判别起来就需要检验人员特别注意 , 防止乔装打扮的不合格品蒙混过关 。
企业的检验人员在履行检验职能的活动中 , 对可疑的产品或交验批 , 必须认真加以鉴别 。 一般情况下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考虑是否可疑:
(1)极限值 。 不论量具仪器精度如何 , 都应再行测定 。
(2)不合理的均值 。 有时检验方法对一些质量特性规定以平均值为判定目的物 , 但有时候均值在规范范围内 , 而有的测得值却分散程度较高 , 检验人员应考虑这种均值的可信性 。
(3)抽样方案 。 当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抽样方案不合理时 , 如:采用百分比抽样 , 且批量较小时;采用计数调整型抽样 , 可接受质量水平、检验水平、检验严格度、抽样方案类型的取值不合理时 , 应考虑供应商的检验结果是否可信 。
(4)不良趋向 。 有时一系列的测得资料均从不同角度展示某项质量特性不良或有变坏的趋向 , 应视为可以 , 不能以分别测得的资料进行判定 。
企业中有经验的检验人员可以从检验结果的微小变化中发现疑点 , 追溯出潜在的不合格问题 。
2.标识、沟通与记录
在进货检验时 , 一旦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进行标识 , 必要时进行隔离处理 , 并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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