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数字化经济的底层逻辑( 十 )





金融科技有两个基因 , 并不改变金融的传统宗旨与安全原则


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任何金融传统的宗旨以及安全原则 , 在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科技+金融 , 还是金融+科技 , 都不但要把网络数字平台的好处高效的用足用好用够 , 还要坚守现代金融形成的宗旨、原则和理念 。

金融科技有两个基因 , 一是互联网数字平台的基因——“五全信息” , 二是金融行业的基因 , 在一切金融业务中把控好信用、杠杆、风险的基因 。

互联网运行有巨大的辐射性和无限的穿透性 , 一旦与金融结合 , 既有可能提升传统金融体系的效率、效益和降低风险的一面 , 也有可能带来系统性颠覆性的危机的一面 。 互联网金融不能违背金融运行的基本原则 , 必须持牌经营 , 必须有监管单位的日常监管 , 必须有运营模式要求和风险处置办法 。 不能“无照驾驶” , 不能百分之十五、二十的高息揽储、乱集资 , 不能无约束、无场景的乱放高利贷 , 不能对借款人和单位的钱用到哪里一概都不清楚 , 不能搞暴力催收、堵校门和朋友圈乱发信息等恶劣行为 。

消费互联网金融和产业互联网金融合理的发展模式:数字化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有机结合


黄奇帆:数字化经济的底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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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的发展可以是互联网+金融 , 有条件的网络数据平台公司 , 独立发展金融业务 , 也可以是金融企业+互联网 , 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发展自身需要的互联网数字平台 , 但是科技金融最合理、有效的发展路径应该是网络数据平台跟各种产业链金融相结合 。

否定和整顿P2P , 并不等于拒绝网络贷款 。 实践表明 , 网络贷款只要不向网民高息揽储 , 资本金是自有的 , 贷款资金是在银行、ABS、ABN市场中规范筹集的 , 总杠杆率控制在1:10左右 , 贷款对象是产业链上有场景的客户 , 还是可以有效发挥普惠金融功能的 。 全国目前有几十家这类规范运作的公司 , 8000多亿贷款 , 不良率在3%以内 , 比信用卡不良率还低 。

当然 , 科技金融不仅仅是科技公司自身打造的金融融通公司 , 其最合理、最有前途的模式是互联网或物联网形成的数字平台(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
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有机结合 , 各尽所能、各展所长 , 形成数字金融平台并与各类实体经济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相结合形成基于互联网或物联网平台的产业链金融 。 在消费互联网(toC)
时代 , 基于人类消费的同一性、同构性 , 几乎可以一刀切的模式对全社会的电子商务开展活动 , 在产业互联网(toB)
的时代 , 基于产业的复杂性、异构性 , 一个工业产业链与物流供应链的数字化平台是完全不同构的;而一个医疗药品供应链与消费品供应链的数字化平台结构也完全不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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