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人上网找活 零工经济在中国怎么样?2020-07-17 15:28:050阅( 四 )


1. 宏观层面:法律关系的建构
法律学者从本国已有的法定劳动关系出发 , 结合新型用工关系的特征和保障需要 , 从宏观层面上提出了修订法律的建议 。
(1)主张设置一个专项、全新的“中间劳动者”法律关系类型 , 以保障这类既不属于独立契约关系又不属于劳动契约关系的新型用工关系中弱势方的权益 。 学者Harris和Krueger认为 , 新型用工关系下网约工大量出现和流行 , 却无法完全适用独立承包商和雇员的权利义务 , 使得现有就业、劳工和税收等法律受到严峻挑战 。 因此 , 有必要为网约工创造一个“独立工人(independent workers)”的法律概念 , 将网约车司机等类似职业形态的网约工囊括进去 , 并为他们设置专门的福利保障 , 包括一些正式“雇员”才可以获得的 , 如加班工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 这不仅可以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 , 而且能够提升劳动力市场的效率和公平 , 减少司法判决的不确定性<28> 。
(2)主张扩大既有雇佣关系的包容性 , 保障符合灵活用工特征的网约工等类似群体的基本权益 。 学者Cherry和A loi si对三个专门设置了第三类劳动者概念的国家(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在劳动者保护方面的相关司法实践进行了研究回溯 , 发现在这种为灵活用工关系特设名目的保障框架下 , 企业常将“雇员”身份的员工归为“第三类职业者” , 而不对其履行应有保障职责 , 如不缴纳社会保险等 。 并且 , 企业像这样借机开展的套利行为一方面会危害到劳动者的权益 , 另一方面会给司法部门带来监管难题<29> 。
对此 , 学者Prassl认为 , 网约工无论全职、兼职或临时 , 其与平台公司间存在着的经济从属性不可否认 , 应适当放大现有法定雇佣劳动关系的范围 , 从而维护网约工应享有的基本权益 , 为他们提供最基础的保障<30> 。 持类似主张的还有学者Kennedy和Stefanot , 前者认为即便特别设置“第三类职业者”的法律关系 , 也难免落入法律关系逐渐僵化的境地<31>;后者认为过度强调网约工劳动关系的非正规性和非正式性 , 并不利于减轻社会对这类群体的歧视<32> 。
(3)主张区分中间类型劳动者用工关系的从属性程度 , 根据事实情形来配置权益保障 。 学者Harris提出 , 讨论这类劳动者是否应享有人身安全、生育假、事假、失业保险等保障时 , 可以根据具体劳动服务过程中 , 其与平台间的关系是否符合一定强度的被控制与控制 , 或其稳定工作年限是否达到某种合适的标准来认定<33> 。 但学者Kennedy指出 , 这种围绕不同界别的权利来将法律关系全盘模糊化的方式 , 势必会带来许多司法和行政成本 , 不具有可实施性 。 他建议 , 可以考虑围绕平台企业涉足的服务类别(送餐、送人、送货、家政等) , 根据网约工与其产生的事实劳动关系 , 对不同企业施加不同法律规制 , 从而限定其责任<34> 。
2. 微观层面:具体权益的保障
对于任何劳动者而言 , 讨论其应具备什么样的权利和责任与对其身份性质的判定同样重要 , 学者们围绕立法者或政策制定者应关注网约工哪些权利和福利进行了探讨 。
(1)关于网约工是否应获得最低工资保障问题 。 学者Harris认为 , 网约工的工作时长是难以追踪的 , 他主张不必为网约工支付最低工资保障<35> 。 学者Cherry则认为 , 平台已经拥有了足够的技术手段追踪网约工的详细工作情况 , 了解他们具体的工作耗时 。 因此 , 鉴于现在网约工平均工资甚至还不及社会最低工资的一半 , 不但有必要为网约工提供最低工资保障 , 还需要注重对他们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 。 但是她也承认 , 网约工最低工资应该根据什么标准确定依旧是一个难题<36> 。
(2)有关网约工的人格权是否应被保障问题 。 学者Rosenblat等人分析指出 , 平台用户有许多自主权 , 可以对网约工的服务进行评价打分 , 而得分往往是影响网约工能否继续工作的重要因素<37> 。 学者Leong调查发现 , 消费者在现实生活中对服务提供者产生的偏见和歧视会借由平台评价系统肆意展现 , 甚至放大 , 从而对网约工的人格权造成一定影响<38> 。
(3)关于提升网约工权益保障可实现性问题 。 学者Harris和Krueger提出 , 可以通过对劳动法、反垄断法和就业法进行修订 , 赋予网约工组织和开展集体谈判的权利 , 使他们可以有机会根据自己特定的雇佣关系、劳动状况以及工作内容和工作风险 , 向政府争取必要的保障和福利<39> 。 当然 , 要想有效扩大劳动者福利保障的范围 , 完全依靠政府财政支持是不够的 。 对此 , 学者Sanders和Pattison指出相关资金和物资保障还可以通过企业发放津贴、雇主捐款、社会团体捐款等方式筹集而得<40> 。
四、对中国的启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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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饿了么蜂鸟配送发布的《2018外卖骑手群体洞察报告》显示 , 仅在该平台注册的外卖骑手就有300余万人 , 平均年龄约29岁 , 且95后占到了1/5以上<41> 。 可见 , 在中国 , 从事网约工作的主要是青年人 。 目前 , 我国劳动法相关保护体系采用的是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二分制 , 提供劳动服务的工作者可经由“劳动者”身份的确认 , 从而享有全面的劳动法保障 。 但是 , 一旦其被认定为“劳务提供者” , 则将被排除在劳动法保护之外 。 这意味着 , 在两种劳动角色的过渡区域内不存在任何中间身份者有关的法律认定 , 雇主对劳动者也不存在履行介于强制施加与完全豁免中间状态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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