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五大行同日公告:8月25日起个人房贷统一换LPR定价,影响多大?( 四 )


11.是否可以选择任意时间作为贷款的重定价日?对于部分原合同重定价周期短于一年的个人房贷 , 是否可以保持原合同约定不变?
答: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等要素 , 可由借款人与银行协商约定 。 根据近期主要银行发布的公告 , 个人房贷重新约定的重定价日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 , 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 对于原合同重定价周期短于一年(如按季度、按半年重定价)的贷款 , 可不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 , 继续按原合同重定价周期执行 。
12.对于对公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其他贷款 , 也需要像房贷一样保持转换前后利率水平不变吗?是不是也要以2019年12月的LPR计算加点点差?
答:对于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 ,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 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的转换条款 , 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 , 或转为固定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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