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31)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食品、食品原料劣质或者不合格而采购的 , 或者利用工作之便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 , 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

(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工作不负责任、态度恶劣 , 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违规操作致使师生人身遭受损害的;

(五)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 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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