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八 )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套路贷”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 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 , 应当及时返还 。 有证据证明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实施“套路贷”而交付给被害人的本金 , 赔偿被害人损失后如有剩余 , 应依法予以没收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将违法所得的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依法追缴:
(1)第三人明知是违法所得财物而接受的;
(2)第三人无偿取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违法所得财物的;
推荐阅读
- 西游记|金钱豹头像出圈,悟空“烦死了”是即兴,关于《西游记》你不知道的事
- 开端|陈亚男又要爆料,是关于大衣哥的新瓜,曾主任的四张图诠释整件事
- 李嘉欣|李嘉欣出院后首露面,笑容满面略显消瘦,悄悄删除关于宝咏琴留言
- 苹果肌|济南海峡整形科普:关于玻尿酸那些事你都了解吗?
- 肖战|揭开《王牌部队》的内幕!关于片酬,肖战回复尽显高情商
- Netflix|Netflix出品,关于视频直播灰色地带的犯罪电影
- 王力宏|从即日起,不再发布任何关于王力宏和李靓蕾的文章!
- 头发|假如头发变成人,脱发即是一场关于“头发们”毁灭性的战争!
- 景甜|10部关于人格分裂的高智商电影,看完令你大呼过瘾,你看过几部?
- 熊黛林|《异形》导演新作,豆瓣评分8.3,关于637年前的一起强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