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证券六宗违规遭责令改正 非标债权资管业务遭禁(11)

(十)对公司及其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不报;

(十一)未按规定对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十二)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 。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关于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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