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其实你一点也不了解刘邦( 九 )

都市亭厨有秩者及毋乘车之乡部 , 秩各百廿石 。

这里的句读应该是“都市、亭、厨有秩者” , 也就是说 , 在吕后二年的西汉 , 还有都亭有秩者 , 我们依据简牍资料可知 , “市”、“亭”、“厨”各为一官 , 正确的解读是 , 都市、都亭、都厨有秩者 , 在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效律》中有:

其它冗吏、令史掾计者 , 及都仓、库、田、亭啬夫坐其离官属于乡者 , 如令、丞 。

秦朝的法律里 , 明确指出了“都亭啬夫” , 恰恰与上面汉律中的“都亭有秩者”是对得上的 , 也就是说 , “都亭啬夫”和“校长”是并列于官僚体系之中 , 自然就不会是一个词儿 , 那么 , 有没有可能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 或者是一事二名呢?

还别说 , 学术界真有这种说法 , 比如认为“亭长”即“校长” , “都亭啬夫”是“校长”的上级管理部门 , 将“都”解释为总管 , 也就是管理全县所有“亭长”的“啬夫” 。

讲真,其实你一点也不了解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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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 , 看似说得过去 , 却有一个无法解释的问题 , 那就是“校长”的秩级为一百二十石(另有一百六十石说法 , 为句读错误 , 考证见另文) , 他们的主管领导“都亭啬夫”也只有一百二十石 , 这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 , “都”字的正确解释 , 应该是“都邑”、“都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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