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对“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八 )
第十四条【携入告知】携入方应当明确告知用户申请携号转网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及下列注意事项:
(一)因技术与设备等差异 , 用户可能需要更换终端;
(二)用户启用新卡的时间点及网络切换期间可能会短时间影响正常通信;
(三)需与携出方结清申请携号转网时未出账的费用;
(四)需及时将携号转网事宜告知号码相关的服务提供者;
推荐阅读
- 云祭扫代祭服务■哈尔滨:“云祭扫”“代祭服务”寄哀思
- 北京商报@我国外贸进出口形势可能还会进一步恶化,工信部:随着国际疫情进一步扩散
- 『服务中心』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复工:打造高质量标志性工程
- 博鳌一龄推出全新康养旅游产品 免费为海南援鄂医护人员提供服务
- 「我的第一部5G手机」靴子终落地:工信部解绑700MHz 广电正式登上5G舞台
- CNBC:京东智联云打造欧美企业在华首选技术服务平台
- 腾讯云推出全球首个云原生默认合规镜像 为用户免费打造合规的云服务器
- 「预计 3 分钟读完」助力构建基于AI的服务生态体系,第四范式完成2.3亿美元C+轮融资
- 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个人信用中心服务平台
- 以数字化迭代服务形态,齐家网能否攻克用户体验行业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