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工伤认定容易陷入死局(13)

加强沟通消除分歧 协调统一工伤认定

黄乐平所在的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曾经办理过一起备受关注的工伤认定案 , 河北沧州人赵艳玲历经7年才获得了工伤认定 。

2005年6月某天 , 赵艳玲在单位上班期间 , 被单位仓库办公室门前不平的砖地绊倒 , 摔伤右腿 。 几个月后 , 她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2007年3月 , 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她的情况“不属于工伤” 。 她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 此后 , 沧州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 责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重新认定 。 但赵艳玲仍接到不属于工伤的决定 。

赵艳玲又一次经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接着 ,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沧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当地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 责令其重新认定 。 2011年8月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 维持沧州市中院的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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