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18年扬州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公布!这些商家上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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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预付后悔遭拒绝部门联手获退款

投诉方:李女士

被诉方:仪征市真州镇菡香美雅美容院

【案情简介】

重磅!2018年扬州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公布!这些商家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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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11

(网络配图)

2018年8月 , 市民李女士在仪征市真州镇菡香美雅美容院(以下简称“菡香美雅美容院”)接受“免费体验”服务 , 服务过程中 , 在店长和业务员多次介绍推荐下 , 李女士先后分三次支付预付款 , 其中最后一次付款额高达134840元 。 事后李女士有点后悔 , 于次日找到菡香美雅美容院的店长 , 要求退款 , 遭到拒绝 。 现场报警后转至仪征市消协调处 。 在仪征市消协、辖区派出所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 最终 , 菡香美雅美容院同意退还李女士第三次支付的预付款134840元 。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 应当恪守社会公德 , 诚信经营 , 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 不得强制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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