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改商标法、消防法、车船税法等八部法律(14)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 ,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 ”
(二)将第十七条修改为:“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 ,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 , 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 , 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 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 情节严重的 , 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推荐阅读
- 即科技■决定权掌握在中国手,?联合国五常将变六常?此国获美俄一致力挺
- 「体育哒哒君」2人落选出乎意料,日本乒协宣布重要决定!12人进入重点培养名单
-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并重申2025年前年产80万辆电动汽车目标,奥迪详解4大电动车平台
-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融资潜力巨大
- 『小李子爱体育』大家期待吗?全国冠军向国乒大满贯约战!球迷:希望不是玩笑,原创
- 『砍柴网』有道翻译官推出检疫特别版 助力全国百万公安民警跨境检疫工作
- 执扇拈花笑不闻@决定离开切尔西,渴望重回巅峰,世界杯冠军中锋不受兰帕德重用
- 省级@安徽省级网上可办事项达96.83% 被列为“智慧政务全国典型标杆”
- 「妙妹娱乐」全国唯一!,这个绩效评价江苏三获优秀
- 『复岗率』工信部: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开工率98.6% 中小企业复工率达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