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网络运营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应安全评估( 九 )
第十一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 网信部门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暂停或终止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一)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发生较大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事件 。
(二)个人信息主体不能或者难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
(三)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无力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
第十二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 , 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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