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试用法有明规越线约定违法无效( 七 )
科技公司则在庭审时表示,公司曾经明确向小方告知了录用条件,并且对小方进行了考核,后经考核认定小方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公司与小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无需向小方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然而,经法院释明相关举证责任并给予充分举证期限后,科技公司并未举证证明在录用小方时曾明确告知录用条件,也未举证证明对小方进行了考核及小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缘由 。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举证证明已经向劳动者明确告知了具体的录用条件,并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 否则,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进而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推荐阅读
- 张梓琳|又哭?陈亚男被骂陈金莲皮厚进警示名单,受访称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 王鸥|张庭夫妇又上热搜,手段高明规避责任,疯狂的背后是人性的贪婪
- 辅助色|“克莱因蓝”充当辅助色才最时尚,冬季学会4种用法,想不美都难
- 詹妮弗|52岁詹妮弗享受家庭劳动,“踩针”搬大米,大本扛四袋面展男友力
- 张伟丽|田静变身晒娃“狂魔”!悦悦想象力丰富,奇奇随姚家男儿,爱劳动
- 医美|用法规防止未成年人“整容变毁容”
- 中餐厅|《中餐厅》劳动强度严重降低,明星太多工作太少,让人怀念第三季
- 吴亦凡|吴亦凡看守所伙食曝光:荤素搭配营养丰富,每天或劳动5个半小时
- 吴亦凡|吴亦凡被关押生活细节曝光:7点起床进监视仓,全天强制学习劳动
- 潜规则|16万就能与女星共度一夜?韩国娱乐圈没有潜规则,只有“明规则”
